云南财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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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局《关于昆明汤车运输经贸总公司一平浪分公司纳税地点问题的请示》(楚地税一字[1997]1号)收悉。
近接西南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南商业大厦在异地开办连锁经营店给予集中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请示》,为了积极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商业连锁经营的通知》(云政发[1996]63号)精神,促进我省商业流通体制改革的深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改版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明电[1997]2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43号文转发给你们。我省国有林区14个森工企业(名单见云财农税[1995]3号文]的原字木农业特产税按(财税字[1997]43号)文规定执行。
现将国务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国家税务局(农金改办[1997]45号)《关于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行政管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根据监察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聘请特邀监察员办法的通知精神,为使全省地方税务机关聘请特邀监察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在地方税务系统廉政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现就聘请特邀监察员提出如下意见:。
为加快培育和发展我省道路运输市场体系,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提高培训质量和驾驶员整体素质,保障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建立健康、有序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1995年第24号令、云政发[
现将(国税发[1997]5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贫困农户农业税减免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几点意见,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贫困农户农业税减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现将《云南省地税系统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反对奢侈浪费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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