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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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云南省乡镇企业建设投资征免投资方向调节税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云南省乡镇企业建设投资征免投资方向调节税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国发[1993]10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的决定》和省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粮棉收储企业应纳税款如何及时划转入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22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我国对外签订税收协定中教师和研究人员条 款适用范围的通知》(国税函[1999]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力量办学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73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合理调节种植业内部不同农产品的收入水平,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促进农业经济协调发展,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根据(辽地税票[2000]76号)国务院[1999]第143号令《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经研究决。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导游、厨师、医师等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及其他有关税收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省。
为贯彻落实全省地方税务局局长会议精神,加强我省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现将我局制定的《云南省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要做好宣传工作,主动争琅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把本办。
为进一步按照集中、统一、规范的原则,加强我省发票管理,达到以票管税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云南省地方税务发票管理的实际情况,在原发票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省局充分征求了各地意见后。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育林基金不应征收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17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人民政府决定从1999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对非机动车征收车船使用税,为了规范、统一全省样式,切实做好征收管理工作,省局设计了完税、免税标志和纳、免税手册样式,增印了50元票面的定额完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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