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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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强化欠税管理,加大清欠工作力度,实行对欠税的分类管理,促进清欠、控欠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省局制定的《关于企业纳税人欠缴税款的内部管理暂行办法》发给你们,请即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报告省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路桥(集团)总公司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函[1998]831号)规定,交通部第二公路工程局在陕所属企业上交总机构1998年度管理费380万元(名单附后),请遵照此标准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8年度军用特种车辆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通知》(国税函[1998]86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156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司国税流字(1998)043号通知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问题补充规定。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向我国转让无形资产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8]797号)抄件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西安铁路分局集体企业管理分处向所属企业提取1 998年度总机构管理费的批复》(陕地税发[1998]17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对各级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陕地税发[1998]19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城市商业银行1998年度会计决算有关税收财务处理的要求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8]212号)转发给你局,从1998年起,城市商业银行税前列支的工资标准为每月人均660元,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消防安全工程总公司、中国黑色金属材料总公司等三家总公司1998年度,向所属企业提取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函777、795、787号)规定,你局负责征收管理的中国消防安全工程陕西公司、中国黑色金。
现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石油石化企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中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陕国税发[1998]201号)转发给你们,请市国税、地税各征收单位于1999年1月25日前共同做好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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