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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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6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4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资源税管理证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格式,由各地根据自己的征管情况及用量自行印制。
你局《关于在契税政策执行中有关问题的请示》(曲市地税发[1998]56号文)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对土地、房屋按成交价格征收契税。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稽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税发[1998]7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省财政厅、省劳动厅、人行省分行、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 线管理暂行规定〉及下发我省补充规定的通知》(云财社[1998]第31号)和省劳动厅、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
你局《关于昆明铁路局物资供销总公司申请汇总缴纳增值税的请示》(昆国税流字[1998]第2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请遵照执行。
你局《关于省园艺博览局及其所属单位和个人等在世博会建设期间有关地方税收征管问题的报告》(昆地税发[1998]127号)已收悉。
现将财政部《关于修改金融机构应收利息核算年限及呆帐准备金提取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营业税问题重申如下:对金融企业发放贷款逾期(含展期后)未满1年计算的应收利息,应照章 征收营业税;逾期满1年及超过1年仍末归还的。
现将《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若干意见》(云发[1998]10号)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中有关国际运输问题解释的通知》(国税函[1998]24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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