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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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局《关于申请收取管理费纳入预算调剂平衡的函》(陕储财[1997]11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向创收较好的单位收取一定的管理费作为调剂资金,用于弥补财政经费的不足,准予所得税前列支,对超过标准部分应进行纳税调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198号《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6]172号《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对邮电系统所属汇总缴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7]17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7]5号)已下发各地、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7]211号文件印发的《城市信用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中第八十一条 “信用社年度财务报告应该于年度终了后按规定期限,连同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查帐报告一并报主管国家税务机关、人民银行和城市信用联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7]144号a>《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同意中国物资储运公司1996年向所属企业“中国物资储运西安公司”提取总机构管理费27万元,并允许税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建筑材料总公司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税函[1997]99号国)规定,中国建筑材料总公司1996年度向所属的中国建筑材料西北公司收取7.6万元总机构管理费,允许中国建筑材料西北公司。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7]10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对中国工商银行、电力集团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和单位所得税专项检查的通知》规定,省局决定1997年上半年对工商银行和电力集团公司、省级电力公司等所属的汇缴成员企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江南航天工业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7]118号),现将该集团下属的中国江南航天工业集团公司西安销售处在1997年以前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如下: 一、中国江南航天工业集。
西北电力集团燃料总公司是西北电力管理局所属全民所有制独立核算的企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分税制的有关规定、《企业所得税暂行条 例》及其《实施细则》和财政部驻陕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财驻陕便字(97)第007号函的有关精神,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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