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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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内远洋运输企业将船舶租给境外单位使用缴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2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在具体征管工作中对营业税应税劳务是否发生在境内的划分原则比照本通知精神执行。
据反映,楚雄滇中电力实业总公司负责施工的110干伏普吉至禄劝送电线路工程(以下简称普禄工程)已全面开工,由于该工程跨昆明、楚雄两州市所辖部分区、县,根据现行建筑业营业税纳税地点的规定,为有利于该工程应纳的建筑业营业税及时。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广告代理业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外函[1996]3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云地税发[1995]171号文件一并贯彻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动物检疫站收取的肉品检疫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6]29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云地税发(1995)210号通知规定一并贯彻执行。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营业税先征后返还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32号)转发给你们,现就有关问题补充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营业税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65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据部分地州反映,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6号文件时已明确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的营业税实行就地征收,但部分单位要求集中缴纳,致使应纳税款难以及时入库。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79号《关于金融业征收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15号)转发给你们,请从1994年1月1日起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检验鉴定收费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复函》(国税函发[1995]42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云地税发[1995]142号、(95)云财税政字第11号通知规定,继续做好对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的清理及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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